越南
中国企业尊重儿童权利的商业国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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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快速实现经济成功,社会进步显著,约2600万儿童受益于此。在越南,儿童人口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该国于1990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是亚洲第一个及世界第二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但是,国内仍然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面临重大挑战。儿童贫困和不平等问题持续不断,涉及多个方面,尤其是对于少数民族和残疾儿童而言。自然灾害影响了许多人的生活,例如,2017年约100万名儿童受到了影响。此外,对儿童的暴力仍然是一个重大问题,引起了公众、新闻界和政府的关注。
工作场所
越南在工作场所的儿童权利指数中属于“应当加强尽职调查”的类别。在该指数纳入考量的22个国际条约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越南政府只批准了一半。国内仍面临的具体挑战体现在政府执行劳动法律的能力以及危险童工现象普遍程度两个指标上。
为在职父母及照顾者提供体面的工作
越南尚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保护生育公约(第183号),尽管国家法律规定了6个月带薪产假的权利。这项福利比上述公约规定的14周产假更优厚,是亚洲国家规定的最长的产假之一。然而,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支付只包括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和奖金。没有加班费和奖金,在职妇女职工的收入可能会低于生活水平。此外,国家法律没有赋予任何陪产假的权利。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实际上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妇女享有产假权利。
价格实惠的儿童看护服务对于确保母亲在休完产假后能够继续就业、确保她们的子女获得保护并接受幼儿教育至关重要。2015年颁布的第85号法令为雇主提供税收激励,以鼓励雇主在工作场所现场或附近设立幼儿园。然而,该法令并没有将儿童看护条款作为一项法律义务要求。
根据国家法律,有未满12个月子女的在职母亲有权在工作日享受60分钟的带薪哺乳假。然而,实际上,许多工人在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之后就停止了母乳喂养。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统计,越南只有24%的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接受纯母乳喂养,远低于40%的全球平均水平。缺乏最理想的母乳喂养,儿童面临的营养不良和疾病风险更高。在工作场所促进儿童健康也可成为减少在职父母缺勤和请病假的有效手段。
该国在降低贫困率方面取得了进展。只有2.6%的人口生活在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线以下,这是东南亚最低的贫困率之一(平均为5.8%)。该国的最低工资每年都会调整,2018年最低工资从276万越南盾(118美元)到398万越南盾(171美元)不等。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工人的平均月薪为227美元,平均每周工作41小时。然而,国内有很大一部分父母职工很难挣到维持生活水平的工资。流动父母工人父母最不可能挣到维持生计的工资,因为他们在生活必需品上的支出要比当地父母高。儿童看护、教育、住房和食物的总计花费很容易就超过工人的月薪。
童工
越南正努力消除童工。政府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和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182号)。从事全职工作的法定最低年龄为15岁。此外根据劳动法,15至17岁的青少年不得从事危险工作。法律条例规定了禁止青少年从事的危险工作的类型。
2012年越南政府和国际劳工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仅有9.6%(即175万)的5-17岁的儿童参与经济活动,他们被列为童工。2014年越南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进行的“最新的多指标集合”调查显示,有16.4%的5至17岁儿童从事家务劳动和经济活动,均被列为童工。
农村地区的童工率(19.3%)高于城市地区(9.6%),并且北部地区(36%)和中部高地地区(25.3%)的童工率也较高。在城市地区,来自农村地区的青少年数量未知,可能是独自一人或携家带口,他们为了能在工厂工作而出示假身份证件。在留守儿童中,青少年工人被视为高风险人群。他们迁移到城市地区和父母一起在工厂工作,可能会借用年长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来就业。在分包工厂和非正式的家庭作坊中,童工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虽然现有数据有限,但也有关于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的报告,内容涉及危险工作、性剥削和人口贩运。根据“了解儿童工作”项目汇编的数据,在15至17岁从事童工劳动的青少年中,近30%从事危险工作。2017年,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处于危险工作条件下的儿童数量表示担忧,并敦促政府加大努力消除该国的童工现象。
市场
越南在市场儿童权利指数中属于“应当加强尽职调查”的类别。该指数所反映的最大挑战是关于儿童网络安全指标与执行以及保护儿童免受有害营销和广告的影响。
网络安全
越南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同时,越南是“We Protect全球联盟”的成员。“We Protect全球联盟”是一项致力于在国家内和全球范围内采取行动从而制止对儿童的网络性剥削的国际运动。越南于2014年在伦敦签署了“我们保护儿童在线峰会行动声明”(WeProtect Child Online Summit Statement of Action),并于2015年11月在阿布扎比签署了第二届“我们保护儿童在线峰会声明”。
越南颁布了关于儿童性虐待和剥削的法律,界定了与色情制品和猥亵儿童相关的罪行。经修订的《刑法》将制作、销售和分发色情制品规定为犯罪行为,并且对向18岁以下的人和通过互联网或技术手段(即数字设备)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罪犯处以加重刑罚。同时,国家法律还禁止使用信息通信技术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者处以行政处罚。但是,没有任何法律明确定义儿童色情,也没有任何法律将所有与虐待儿童信息相关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
通过互联网对儿童实施性诱骗不构成犯罪。目前没有与网络霸凌相关的法律。但是,刑法惩罚羞辱他人(严重侵犯他人尊严或名誉)和诽谤的行为。若通过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上述两种不法行为,那么行为者都将被处以加重刑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承担监督和删除禁止性内容的责任,包括主动发现或应主管部门要求删除淫秽内容。但是,法律没有关于淫秽内容明确的定义,并且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也没有举报儿童性虐待内容的法律义务。
针对儿童的营销和广告
越南批准了关于对儿童销售的主要公约,如《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国家法律禁止烟草和酒精产品的广告,从而限制儿童接触有害营销。越南已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纳入国内法。
几乎没有法律法规限制向儿童和青少年销售高脂肪、高盐和高糖食品,因此越南不断上升的肥胖水平可能与向儿童和家长销售高脂肪、高盐和高糖食品相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2016年有9.7%的5至19岁儿童和青少年超重,而2006年的这一数据仅为3.7%。尽管肥胖率在上升,但越南仍是亚洲肥胖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尤其是与泰国(22%)和马来西亚(26.5%)相比。
越南最近修订了国家法律不再要求强制性的食品强化,因为这可能对妇女和儿童有害。越南是世界上仅存的少数缺碘国家之一。2011年的多指标集合调查显示,越南只有45%的家庭在消费碘盐,这远远低于关于全球食盐普遍碘化建议中90%的指标。根据2014年的一项政府调查,13%的5岁以下儿童和35%的哺乳妇女患有临床维生素a缺乏症。近30%的5岁以下儿童和37%的孕妇贫血。此外,儿童(69%)和孕妇(80%)锌缺乏症比例也很高。
社区与环境
越南在社区与环境儿童权利指数中属于“应当加强尽职调查”的类别。越南正全面将《儿童权利公约》本地化的方向发展。该国已批准了指数纳入考量的19项国际条约中的14项。然而,国内尚存的挑战存在于自然灾害的准备情况以及对儿童和社区的影响的指标中。
自然灾害
越南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尤其是洪水、旋风、海啸和干旱。在关于人道主义危机和灾害的风险指数——风险管理指数中,越南的自然灾害风险得分为7.3/10,特别是洪水风险得分为10/10。全球境内流离失所报告估计,2017年有超过60万人因自然灾害而流离失所。自然灾害增加了受灾儿童面临健康风险、教育中断、流离失所和与家人分离时的脆弱性。
环境保护
越南在环境问题上取得了进步,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然而,在环境政策和保护方面仍有可以进步的空间。越南的环境民主指数为1.16/3,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数据1.42/3。
在越南,尤其是在胡志明市和河内等主要城市地区,空气和水质差是特别令人关切的问题。由于大气污染(每10万名儿童中有1人死亡)和不安全的水资源、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条件(每10万名儿童中有2人死亡),该国的儿童死亡率高(但相对较低)。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资料,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农业生产和废物管理不当。
教育与医疗卫生
越南在实现儿童普及教育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国家法律规定普及学前、小学和初中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必须对所有儿童免费。根据2014年的“多指标集合调查”,越南小学入学率超过97%,并且98%的儿童完成了小学到初中的过渡。越南的儿童权利教育指数为0.704/1,这也反映了普及教育的进步。
该国在医疗健康成果方面也取得了类似的进步。国家法律规定,所有6岁以下儿童都有权享受免费基础医疗,并且全民保险计划已扩大到覆盖约60%的人口。因此,该国的疫苗覆盖率达到了95%。越南儿童权利健康指数为0.824/1分,这也反映了国内改善的健康状况。
然而,相当一部分工人可能缺乏保险。尤其是对6岁以上的儿童而言,他们的雇主没有代表他们缴纳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费。例如,根据“更好工作的越南”的数据,16%的服装和鞋业成员工厂雇用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近40%的成员工厂没有遵守有关缴纳社会、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规定。
越南极为关切的是在获得优质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面的经济、社会和城乡差距,尤其是少数民族儿童和流动儿童。根据政府数据,三分之一的农村儿童和五分之一的少数民族儿童经历了多维贫困。一份2016年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显示,越南2009-2014年的失学儿童人数减少了一半,但仍有75万儿童无法上学。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儿童、流动儿童和来自贫困家庭的儿童属于来自边缘群体的儿童,他们最可能被排除在学校外。例如,在胡志明市,流动儿童占5岁失学儿童和小学学龄失学儿童的大多数(分别为92%和86.4%)。“免费”教育政策不覆盖流动儿童和流动家庭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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