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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
中国企业尊重儿童权利的商业国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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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指标
在受雇于同一雇主期间,女雇员可享受三次产假,每次90天。在此期间发放60%的工资,其他福利照常享受,产假后半年内每天减少一小时工作时间。
为父母和青年工作者提供体面的工作
童工
- 最低工作年龄:学徒和其他工作的最低年龄为16岁。
- 危险工作:18岁以下儿童不得从事危险工作,危险工作主要指可能危害儿童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
- 轻量工作: 16岁以下儿童没有轻量工作的相关规定。
产假和陪产假
- 育儿假:根据津巴布韦劳工法,在雇主处工作一年的女性享有98天的产假。女性在同一雇主处只能休三次产假,且24个月内只能休一次。父亲没有陪产假。
- 工资和福利:产假工资由雇主全额支付。
- 工作保护:尚无法律防止工人因怀孕或产假而被解雇。产假期间女性享有正常福利和待遇,包括必须不间断地计算资历和晋升,受雇期不应中断。
父母体面的工作:
- 健康和安全:雇主必须为孕期女性提供特殊的健康和安全保护。雇主不得要求怀孕的工作者在预产期两个月前加班,也不得要求她们从事可能损害自身或胎儿健康的工作。怀孕和哺乳的工作者可以免上夜班。雇主必须按照不低于先前工作的条款和条件,为怀孕工作者提供其他替代工作。
-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由雇主和工作者协商决定。劳资协定一般建议每天最多8小时,每周40小时。青年工作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天6小时。对于有家庭责任的工作者,尚无弹性工作规定。
- 母乳喂养: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或在其子女满6个月前(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有权享有至少一小时或两个分别为半小时的带薪哺乳假。
市场
营销和广告
- 对儿童营销:津巴布韦尚无有关向儿童营销的条例。津巴布韦的自律监管机构——广告标准管理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ASAZIM)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广告行为守则》起草了行业标准守则。广告标准管理局的成员必须遵守这些准则,但该准则并未涉及针对儿童的营销。
- 高脂肪、高糖和高盐食品:尚无对高脂肪、高糖和高盐食品的营销的指南或者限制。
- 母乳代用品:津巴布韦已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所有规定纳入国家法律,包括限制广告和促销。
产品安全
- 消费者保护:新颁布的《消费者保护法案》(2019年)对产品安全进行了规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负责法案实施;但目前尚无专门针对儿童产品安全的规定。
儿童网络安全
- 儿童性虐待材料:国家法律禁止儿童性虐待材料,但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由于科技引发的犯罪问题。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也不必向执法机构举报可疑的儿童色情制品。津巴布韦儿童热线设有帮助热线;但是,没有机构为儿童网络保护提供具体支持。
- 获取色情内容:在津巴布韦,拥有和传播色情内容是非法的,是否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阻止或过滤访问尚不清楚。
社区和环境
环境
- 影响评估:为确保项目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有害影响,国家法律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 气候变化:津巴布韦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了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3%。
- 资源治理:津巴布韦没有加入采掘业透明度倡议(Extractives Industry Transparency Initiative, EITI)。
土地权
- 土地所有制:据估测津巴布韦43%的土地面积是社区所有土地。政府不承认土著人民,国家法律在解决土著和社区土地所有制方面进展有限。
- 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国家法律不涉及该项原则。
安保措施
- 童兵:自愿入伍的最低年龄为18岁,尚无有关国家或非国家团体在敌对行动中使用儿童的报告。
- 私营军事和(或)保安公司:政府不参加《安全与人权自愿原则》(Voluntary Principles on Security and Human Rights),但1996年《私人调查员和保安控制法》(Private Investigators and Security Guards Control Act 1996)对私营军事和(或)保安公司的活动有一些规定。
儿童权利
- 教育:宪法规定初等教育是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然而,持续的经济危机意味着尚未实现普及教育。
- 医疗保健:宪法承认健康权。政府维持着公共医疗体系;然而,持续的经济危机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