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
图 3.12 孕产妇死亡原因构成,2000–2017年
第三章 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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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8年
图 3.12
2017年全国孕产妇前三位死因顺位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和妊高症。产科出血仍然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但由此导致的孕产妇死亡比重已经从2005年以前的超过40%下降到2017年的28.6%。2000年以前,由于直接产科原因a导致的孕产妇死亡占到70%以上,2000-2010年间该比重逐步下降,2010年后在50%左右波动,2015-2016年全国直接产科原因导致的孕产妇死亡已明显低于间接产科原因。2017年该比重有所回升,53.9%的孕产妇死亡是由直接产科原因引起的。总的来说,75%以上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是可以预防,或通过提供必要的产科服务进行治疗的29。
a 直接产科原因一般包括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褥感染,间接产科原因一般包括心脏病、肝病、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症、肺炎以及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