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
图 3.29 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住户比重,2003年、2008年和2013年
第三章 妇幼保健
- 可选语言:
- 中文
- English

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2008年和2013年
图 3.29
根据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2003年到2013年间,全国每年发生大病医疗(卫生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超过40%)的住户比重在6.2%到6.6%之间。数据同时也显示,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住户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可能性更大。相应地,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住户因经济困难而自行出院的比重更高,而正是这些住户医疗卫生支出占收入份额也往往更大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