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原则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的伦理道德原则,以便帮助新闻工作者们更好地完成涉及儿童及青少年的采访报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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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道儿童和青少年时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挑战。在某些情况下,对儿童进行采访和报道会使当事人或者其他儿童有可能受到报复或蒙受耻辱。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了这些伦理道德原则,以便帮助新闻工作者们更好地完成涉及儿童的采访报道任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信,这些原则可以有助于媒体在对儿童进行新闻报道时,考虑其年龄,采取审慎的方式。这些指导原则旨在支持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实现其良好的意愿,即在不牺牲儿童权利的前提下,为公共利益服务。
总原则
-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尊重每个儿童的尊严和权利。
- 在对儿童进行采访和报道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护每个儿童权利,包括其隐私权和保密权、其观点得到聆听的权利、儿童参与影响儿童的问题决策的权利以及免受伤害和报复(包括潜在的伤害和报复)的权利。
- 每个儿童的最大利益高于一切。包括在倡导儿童问题及宣传儿童权利中,儿童的最大利益应始终被放在首要位置。
- 在决定什么是一名儿童的最大利益时,需根据该名儿童的年龄和心理成熟程度,相应决定在何种程度上尊重并采纳儿童观点。
- 关于报道可能带来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影响,应咨询对儿童处境最为了解并最有能力对其情况进行评估的人士。
- 不发表任何可能置儿童、其兄弟姐妹或者同伴于不利情况的报道或者图片。即便该报道或图片已对儿童的身份进行修改、模糊处理或者匿名,也不能予以发表。
采访儿童的指导原则
- 不伤害任何一名儿童,在采访中避免使用评判性或者无视文化价值差异的问题、态度或者评论;避免将儿童置于危险境地或者使其受到羞辱;避免重新勾起不幸事件给儿童带来的痛苦和悲伤。
- 在选择采访对象时,不因儿童的性别、种族、年龄、宗教、身份、教育背景或者身体残疾而有所歧视。
- 不让儿童做秀:不得要求儿童讲述或者做他们没有经历的事情。
- 确保儿童或者其监护人知道他们是在和记者进行交谈。向其解释说明采访目的以及用途。
- 在进行任何采访、录像时必须征得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在拍摄纪录性照片时,如有可能也需征得他们的同意。在可能并且适当的情况下,应获得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在征得同意的过程中,应确保儿童及其监护人完全出于自愿,他们完全了解自己将会出现在报道中,而报道可能在当地或者全世界发表。为确保其知情权,往往需要用儿童所能理解的语言征求其同意,并且儿童是在与其信赖的成年人商讨后作出的决定。
- 注意对儿童进行采访的地点和方式。限制采访者和拍摄者的人数。尽量确保让儿童感到舒适,能够在没有外界压力(包括采访者的压力)的条件下讲述自己的事情。在电影、录像和广播采访中,媒体人要考虑到,选择何种视频或者音频作为背景,可能间接提供有关这名儿童的信息及其生活经历。确保音视频在展示儿童的家庭、社区或者大致所处地域之后,不会置该名儿童于危险处境或者受到负面影响。
涉及儿童的新闻报道原则
- 不能让任何儿童蒙受进一步的耻辱;避免可能使儿童招致报复的的归类或者描述 - 包括进一步的身体或者精神伤害、终身虐待或者遭到当地居民的歧视和排斥。
- 在讲述儿童的故事或者图片,总是提供准确的背景信息。
- 对下列儿童,应使用化名并且对其视觉形象进行模糊处理:
- 遭到性虐待或者剥削的儿童;
- 施行暴力或者性虐待的儿童;
-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除非儿童、其父母一方、或者监护人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公开身份;
- 被起诉或者定罪的儿童。
- 在存在危险、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或使其遭受报复的情况下,对下列儿童应使用化名并且对其视觉形象进行模糊处理:
- 目前或者曾经是儿童士兵;
- 寻求庇护者、难民或者在国内丧失家园的儿童。
- 在一些情况下,公开儿童的身份,例如其姓名及或可辨认的图片,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但是,即便公开儿童的身份,也必须确保儿童不受伤害、侮辱或者报复。
例如:- 儿童主动和记者联系,要求行使其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和要求他人能够倾听其意见的权利;
- 儿童长期参与社会活动或者社会动员,并要求其参与的身份得到认可;
- 当儿童参加社会心理项目,表明其姓名和身份是其健康发展的体现之一;
- 确认儿童所讲述内容的准确性,可以和其他儿童或者一名成年人进行核实,最好两方都核实。
- 当不确定报道是否会使儿童处于危险的时候,无论报道多么有新闻价值,应坚持报道重点为儿童的整体处境,而不是单个儿童的情况。
'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媒体在报道时是否应当或如何保护当事人身份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基于“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这是许多国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也是贯穿《儿童权利公约》的总体原则。
以下这个问题有助于判断是否应保护面临风险的儿童:如果这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会愿意在涉及侵犯儿童的事件背景中或可能使其受到侮辱的情况下,让她或他的身份被公开吗?
作为一条常用的经验法则,这个问题也有助于倡导每一个孩子都应当享有与其他孩子同等的权利,无论其是否为自己认识的孩子,无论是远方的孩子,还是身边的孩子。
在风险情况下的身份保护
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报道中,加强对儿童身份保护的必要性日益明显。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针对包括儿童在内的平民的冲突事件增加;第二,对于全面的儿童权利保护和侵权的认识程度有所提高。
一些最恶劣的侵犯儿童权利的形式包括强迫儿童参加武装冲突,或者对其进行性剥削。如果这些曾遭受虐待的儿童身份被公开,他们有可能因此再次蒙受心灵创伤或耻辱。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那些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因犯罪而被控告或者定罪的儿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媒体对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报道,因为媒体报道对于提高公众对于此类事件的认识以及倡导制止侵权行为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围绕反对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宣传和倡导的同时,也可能会使个别的儿童因此面临在身体或心理上再次受到伤害的风险。
何时应保护身份
“我们亲眼目睹过很多这样的实例,一些孩子在他们的故事被媒体公开发表以后,受到了再次的危害或羞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纽约总部儿童保护处处长苏珊• 比塞尔说。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媒体在报道面临高风险情况下的儿童时,也要尊重他们个人的隐私权、参与影响自身决定的权利、以及受保护的权利。”
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得到尊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内部政策和外部指导原则中呼吁,只要涉及儿童的故事报道可能使其处境危险,那么就应当保护他们的身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政策还规定,在一切情况下,任何儿童(或者儿童的监护人)要求保护其身份的请求都必须得到尊重 —— 无论他们是否涉及性剥削、艾滋病、触犯法律或儿童兵事件。
在图像中保护儿童身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专业摄影师和摄像师合作,以寻求如何在视觉影像中保护处境不利儿童身份的办法,事实证明,在记录侵犯儿童权利事件的图像中,采取充分保护当事人身份策略所获得的视觉影像也能够与其他拍摄方式一样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和说服力。
要得到这样的影像往往需要让孩子们也参与到保护其身份的行动中——例如,让孩子的脸不要正对镜头或者让孩子蒙住自己的脸。采取这样的方式,影像不仅不会凡善可陈或给人一种不自然地躲闪回避的感觉,反而突出体现了处于危险状态下儿童的情况,强调了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同时也维护了他们的尊严。
体现了这种身份保护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图像展现了照片和视频在记录严酷现实的同时也能维护儿童权利的力量。
何时身份被公开
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也认可在特定情况下,在对儿童所面临风险进行评估后公布其身份。这适用于儿童倡导者在使其可能面临较大风险的问题上选择采取公开姿态。例如一些前儿童兵愿意公开为对其过去曾经历的暴行作证。
在这种情况下,儿童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参与对他们有直接影响的问题决策。不过,必须确保这些儿童了解如果决定站出来说出自己的经历可能面临的后果,尤其是当他们将继续留在发生侵权事件所在地的情况下。
最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立场归结为:在包括媒体报道在内等所有涉及儿童的活动中,保护他们不受伤害是压倒一切的前提。
关于儿童兵的报道不应耸人听闻
在报道儿童兵问题上也有相关的儿童保护机制。
媒体报道中曝光了武装冲突中使用儿童兵的情况,对于让公众在更大程度上的认识到这一严重剥削儿童的行为、并在全球范围内行动起来共同阻止其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为了确保每个儿童得到保护,免遭可能受到的报复、羞辱或更恶劣的伤害,对于所有可能面临风险的前儿童兵或现役儿童兵,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都给予身份保护。
这项政策还要求不应使用强烈刺激性的图片,如全副武装的儿童兵做出或摆出进攻的姿态,以及任何持有武器的儿童兵的图片。全副武装的儿童兵确实让人感觉具有威胁性和危险性(他们往往被迫吸食毒品或者用其他方式让自己对于可能造成的破坏变得麻木)。然而作为孩子,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是“被胁迫的”战士。在认可媒体报道儿童兵问题的重要性同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强调,这些儿童兵的身份是儿童,并且是被胁迫的武装冲突的受害者。如果他们的故事在报道时被戏剧化或耸人听闻,他们作为儿童和受害者的身份就更加难以突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料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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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和媒体》、《新闻工作者的指导原则,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媒体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内部文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媒体处;《关于艾滋病和人权的第二次国际磋商会议,联合国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