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新华通讯社共同倡议关注儿童权利

携手努力提高全世界对儿童问题的认识并落实到行动

2009年11月5日

2009年11月5日,北京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今天共同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正式宣布联合启动关注儿童的大型公益活动和新闻报道,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公众对儿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认识,促进儿童权益保护。

主要活动将集中在2009年11月20日推出,11月20 日是国际儿童日,今年的这一天也是《儿童权利公约》颁布20周年纪念日。届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在全球发布以庆祝《儿童权利公约》颁布20周年为主题的《世界儿童状况》特别专刊;同时新华社也将进行“全球媒体儿童日”24小时环球直播报道。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魏英瑛博士(Dr. Yin Yin Nwe)今天出席了在京举办的签字仪式,并代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签署了该合作协议,她表示,“《儿童权利公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可以让几乎所有国家为了同一个目标而采取行动的国际条约。”她还指出,“即便《公约》被如此广泛地认可,在儿童的实际状况和世界各国所做出的承诺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正因如此,我们要联合在国际上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媒体机构发出倡议,为维护儿童权利而大声疾呼。”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新华社签署的这一全球合作协议拉开了一系列儿童公益主题新闻报道活动的序幕。新华社将调动国内33个分社和境外117个分支机构,利用多媒体形式全面、深入报道世界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在这次活动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为新华社的报道工作提供全力支持,发动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常驻办事机构,为新闻宣传提供有关儿童状况的讯息资料。
       
新华社副社长周锡生说,新华社此次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联合世界数百家媒体,开展“国际儿童日”大型公益活动和24小时环球直播报道,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儿童生存状况的广泛关注,提高各国政府和普通民众对儿童权利的认知,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

新华社将用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和多种语言文字,就儿童问题展开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以提高公众对儿童权益的认知,并呼吁全世界的公民为了儿童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为了使这次公益活动和环球直播报道产生更广泛的影响,新华社号召海内外媒体积极参与“全球媒体儿童日”的活动,并在统一的活动标识下发布新闻报道,支持有关儿童权利的倡导。

“全球媒体儿童日”的主要活动

  • 在世界各地的新华社记者在当地社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对有着不同背景、不同经历的10名儿童做出特别报道,从武装冲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和贫困、残疾、缺乏教育及卫生条件等不同角度,反映儿童的生活状况,关注儿童需求的人性层面。
  • 在全球范围内举办“儿童看世界”摄影活动,以儿童的视角反映他们的生活与梦想。
  • 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有关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的调查活动,广泛征集来自世界各地的观点和意见。
  • 这次公益活动和新闻报道的官方网站已由新华网开通,用户可以从这个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下载活动标识,获取有关这次活动和报道的所有内容。
  • 在11月20 日当天,从北京时间上午8时起,新华社联合参与媒体,在世界六大洲开展24小时多媒体环球“接力”报道,内容包括:共享有关儿童的电视专题片;联动进行全球现场电视采访报道;互相传输电视节目;在各自平台上播出相关文字、图片、音频、电视等稿件。
  • 新华社调动了国内33个分社和境外117个分支机构,用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和汉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及日语八种文字,向用户提供新闻信息。
  • 从11月5日开始,围绕儿童的安全、生存、发展和未来等人们关注的话题,新华社每天推出中外文专题报道,全面、深入报道世界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

媒体联系人

刘莉
高级新闻官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
电话: +86-10-85312612
电子邮件: liliu@unicef.org
韩松
新华通讯社
电话: +86-10-63074938
电子邮件: hansong828@yahoo.cn

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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