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拐卖儿童问题及UNICEF的行动

2011年2月21日

2011年2月21日,北京 – 在过去几周,拐卖儿童问题在中国国内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关注。许多民众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其中一些网民发起了网上打拐行动,分享有关失踪儿童的信息。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拐卖儿童问题。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估计,在世界范围内,每年大约有120万名儿童遭到拐卖。

不法分子出于各种目的拐卖儿童(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定义,“儿童”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以非法收养、性剥削、以及包括乞讨在内的劳动剥削为目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街头乞讨儿童都是被拐卖儿童。一些孩子是劳动剥削的受害者,而另一些则独自乞讨维生。

从2000年至2007年,公安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5507起,由于拐卖人口案件往往涉及多名受害者,因此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实际人数估计可能要远高于这个数字。根据新华网2010年9月19日报道,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公安部开展的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破获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3500起,解救了16517名妇女儿童,遣返了1228名境外被拐卖妇女儿童。

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根据这份文件,一旦接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行动

自2002年以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为民政部针对流浪儿童所开展的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建立了一种保护流浪儿童的有效救助模式(称为“郑州模式”)。该模式包括外展服务、设立收容中心、派出流动救助车主动寻找流浪儿童、提供街头咨询、设立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护送儿童回家、家庭寄养、社区寄养、大龄儿童职业技能培训等。

中国政府已对郑州模式加以完善,并在15个城市进行推广。未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支持民政部进一步将这些流浪儿童救助中心的服务拓展到救助所有弱势儿童,包括遭受暴力侵害、虐待、忽视、剥削或拐卖的儿童。

自2001年以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一直与公安部合作打击人口拐卖,重点支持改革相关立法、促进“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国家行动计划(2008-2012)”的实施,以及打击跨境拐卖等。此外,自2001年以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全国妇联合作开展了预防拐卖和帮助被拐妇女儿童康复的项目。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中国先后与缅甸(2009)和越南(2010)签署了预防与打击跨境人口拐卖的双边协议。中国政府与其他邻国也正在就签署双边合作协议进行磋商。

2010年2月,中国政府正式加入了《巴勒莫议定书》(即联合国“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议定书”,是2000年通过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补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重点为中国政府有效履行议定书提供技术支持。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公安部制订了首个“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国家行动计划(2008-2012)”。在201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协助公安部制订下一个反拐国家行动计划。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致力于支持公安部制定在拐卖儿童案件中采取的“儿童友好办案程序”。

2010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全国妇联启动了关于救助被拐卖儿童的跨部门会议。2010年,全国妇联发出通知,要求覆盖农村地区各个村和城市各个街道社区的“妇女之家”为所有弱势妇女儿童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并指导其接受相关服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为“妇女之家”服务标准的开发与试点提供支持。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合作,正协助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全面服务弱势儿童的社会服务体系。

如果发现疑似被拐儿童或受剥削儿童,你该怎么办?

A. 普通民众:留意孩子可能遭到拐卖、剥削或虐待的迹象,并建议民众就此向公安部门或儿童权益保护部门举报,以便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行动。

B. 公共服务部门人员:向公众提供服务并且直接与儿童接触的公共服务部门是发现被拐卖儿童的核心力量。在城市和基层社区,公共服务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医务工作者、教育部门、劳工监察人员、警察和其他执法者尤其应当注意、或者被告知儿童遭受剥削的迹象(如未能按时照常上学、或者过于疲惫而无法学习等)。此外,这些部门有责任特别关注被拐卖风险较高的儿童(例如,未能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的孩子、无人看管的流动儿童、在街头生活或劳役的儿童、因被父母忽视或虐待而离家出走的儿童等)。在边境地区,负责跨境移民和边境关卡的政府机构也应当特别留意拐卖儿童的一些迹象。

C. 在网上或大众媒体张贴儿童图片须谨慎:在发布儿童的照片或者报道涉及儿童的新闻时,尽管采用化名或者模糊其图象,也有可能导致孩子遭受报复或者歧视。如果存在疑问,新闻工作者或者发布照片的人须采取谨慎态度,以保护儿童不受伤害的权利为根本出发点,判断采取何种行动才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

D. 报告疑似拐卖儿童案件的主要渠道:

•全国举报热线电话:
o 110 (报警电话)
o 12338 (全国妇联维权热线)

特别提示: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一旦接到疑似拐卖儿童的举报,公安机关将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此外,根据全国妇联、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全国将建立被解救及疑似被拐妇女儿童信息通报核查机制。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的举报可通过依托全国妇联建在2000多个县的“12338”维权电话热线,或者拨打警方“110”报警电话。

媒体联系人

刘莉
高级新闻官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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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liu@unice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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