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参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0周年活动在京举行

中国儿童工作成绩辉煌 任重道远

2012年11月21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办事处主任丹尼尔·图尔从刘延东和孩子们的手中接过了赠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画作——《我们的权利》。
UNICEF/China/2012/Sun Peng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办事处主任丹尼尔·图尔从刘延东和孩子们的手中接过了赠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画作——《我们的权利》。

201211月21日,北京 – 中国参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0周年纪念活动于11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儿童权利公约》是人类历史上得到最广泛批准的人权条约。本次纪念活动的主题为“缩小差距,促进儿童平等发展”,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商务部、外交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共同举办。

1989年11月20日,《儿童权利公约》由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协商一致通过,并向各国开放供签署、批准和认可。1990年9月2日,《儿童权利公约》依据其文本第49条之规定正式生效。至今,全世界已有193个国家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于1990年签署了公约,1992年正式生效。

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女士指出,“加入《儿童权利公约》20年间,中国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基本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儿童问题特别联大目标。”她同时表示,“我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所有关心支持中国儿童事业的国际组织和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要想计算出在中国践行《儿童权利公约》二十年的过程中,有多少儿童的生活得到了改变,多少儿童的前途变得更加光明,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办事处主任丹尼尔·图尔(Daniel Toole)表示,“自从1992年中国开始制定儿童发展纲要以来,我们见证了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全国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是如何协同行动、团结一致地实施纲要,为儿童交出了一份清晰可测的满意答卷。”

二十年前,中国的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近千分之六十,现在这一数据为不到千分之十五,二十年的时间,降幅达75%。

继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颁布,加速了中国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进程。今天,中国的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已达到99.7%。

对于目前儿童权利面临的挑战,需要更加强调《儿童权利公约》的主要原则,即无歧视原则。《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世界上所有的儿童生而平等,他们有权享受同样的、高质量的基本服务和关怀。

作为一个拥有约三亿18岁以下少年儿童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主要面临的挑战包括:不平衡的人口出生性别比例,男女比约为118:100;8200万儿童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600万儿童身患残疾,其中很多孩子很少接触社会,无法充分享受快乐的童年生活。

“世界上所有的儿童都应该享有同样的基本权利、高质量的服务和关怀。我们希望这种理念能得到进一步的弘扬。”丹尼尔·图尔表示,“登山时,到达顶峰之前的道路总是最艰辛的。只有让所有的中国儿童都能享有同样权利和同等的机会的时候,才能说我们已经攀上了顶峰。”

纪念活动中,一名小学生代表中国少年儿童做了发言,表达了“让每一个儿童平安快乐幸福地成长”的愿望。

丹尼尔·图尔从刘延东和孩子们的手中接过了赠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幅画作,题为《我们的权利》。这幅由青少年集体创作的画作由四部分构成,分别代表四大儿童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媒体联系人

刘莉
高级新闻官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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