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表示欢迎

2016年2月24日

北京,2月22日 –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此表示欢迎。《意见》出台标志着政府在支持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方面向前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数千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并明确了家庭和各级政府部门在确保留守儿童受到关爱与保护方面所应履行的职责。

据估计,在中国每10名儿童中就有4名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而无论是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还是与外出务工的父母迁居到城市的流动儿童来说,他们的生存、发展与保护都面临着巨大挑战。

目前约有6100万农村留守儿童,其中很多孩子一年当中很难见到父母,与父母的联络也十分有限。有调查表明,许多儿童缺乏适当的关爱与支持,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与教育,还使他们更易遭受虐待与暴力伤害。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花楠(Rana Flowers)指出:“每一名儿童都享有在安全、受保护的环境中成长、并获得家庭的支持与关爱的权利。让儿童能够生活在父母身边,支持父母妥善地照顾子女,确保无论他们在哪里生活,其子女都能获得充分发展自身潜能所需的一切条件,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以多种措施帮助越来越多家庭摆脱贫困的同时,为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中国政府所做出的这一承诺是一项重要的进展,而且也非常及时。”

新出台的《意见》指出关爱和保护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完善由家庭、政府部门、学校和社区等各个方面均需履行职责的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与制度机制;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提高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明确强制报告责任;建立健全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以及联合社区与学校,为儿童教育与发展创造更安全的环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花楠女士表示:“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所开展的项目合作中,我们始终致力于满足最弱势儿童的需求,改善他们的生活境况。我们期待与中国政府紧密合作,共同推进《意见》的落实,并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为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所有缺少关爱与照料的困境儿童建立一个全面的儿童保护与社会福利体系。”

媒体联系人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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